香港商報 (2000-06-10)
吳毅將(上圖)較早前與太太辦妥了離婚手續﹐法庭判了今後有關於女兒的一
切決定﹐都是他負責﹐但由於女兒將會隨母親移居大馬﹐為了方便照顧﹐他已主動
向法庭提出放棄話事權。
吳毅將說﹕‘我只希望太太對我的恨意能減到最少。’吳毅將指出﹐他的女兒
今年九歲﹐他們間中也有見面﹐亦曾帶過女兒與現在的女友唐麗球見過面﹐而女兒
曾問過他為何要離婚﹐他唯有坦白告訴女兒因為是自己不再愛媽咪﹐所以離婚﹐他
希望女兒能明白他的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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